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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旬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前身是政府办法制股、旬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局,现为县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正科级规格,编制7人,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内设两个股室,现有工作人员5名,均为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和有涉法内容的行政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办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建议。
(三)负责清理、汇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及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
(五)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组织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各类行政行为;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六)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组织行政执法考核,负责执法过错责任调查,推行政务公开,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行政处理、处罚、许可、强制、裁决等事项的调查、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涉法事务咨询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听证及相关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法制办设专职内勤1人,职能股2个。
(一)专职内勤(1人)
负责法制办机关的文秘、综合、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法制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工作思路;负责对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提出实施建议;组织起草、审查、修改、论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和政府法制网站内容编辑工作。
(二)法制监督股(2人)
拟定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依法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依法纠正或者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处理行政执法矛盾和争议;指导下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和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和完善监督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对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承担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市政府备案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考核,负责执法过错责任调查处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三)复议应诉股(2人)
负责受理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委托裁定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管辖争议;负责县政府行政处理、处罚、许可、强制、裁决等事项的调查、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政府涉法事务咨询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听证及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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